未持有《許可證》的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
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發(fā)文字號: |
(福田)文綜罰字〔2021〕F-000005號 |
案由名稱(chēng): |
未持有《許可證》的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 |
當事人名稱(chēng)(姓名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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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: |
《<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>實(shí)施細則》第(一十九)條第(一)款第(一)項 |
立案審批表發(fā)文字號: |
(福田)文綜案立字〔2021〕F-000005號 |
處罰內容: |
1.罰款:伍仟元整(5000元)。 |
違法依據: |
《<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>實(shí)施細則》第(九)條 |
行政相對人代碼: |
統一社會(huì )信用代碼 |
工商登記碼 |
稅務(wù)登記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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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案時(shí)間: |
2021-07-23 |
行政處罰實(shí)施機關(guān): |
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|
地方編碼: |
440304 |
處罰執行情況: |
已對當事人進(jìn)行以下處罰:1、罰款5000元(伍仟元)人民幣;2、沒(méi)收違法設施。且當事人場(chǎng)所已經(jīng)不能收看到香港“18”臺頻道的電視節目。
本案已執行完畢。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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