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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根據(jù)《深圳市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保護補助經(jīng)費管理辦法》,補助經(jīng)費的標準根據(jù)項目的最高級別確定。分別為:國家級代表性項目補助6萬元/項/年,省級代表性項目補助4萬元/項/年,市級代表性項目補助3萬元/項/年;代表性傳承人補助1萬元/人/年。代表性項目級別提升,于次年按照其最高級別標準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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